第一百四十六章 狗咬狗(1 / 1)

扶明录 浪得虚名 1012 字 3天前

夜虽深,天虽寒,但距离介休西北六十里外的一座城却陷入狂欢之中。

城不大,因是割股奉母的大孝子郑兴故乡,取名孝义县,属汾州府辖,距离汾州四十里地,此时已为贼军所破,全城狂欢。

说是为贼所破,那是自我贴金,其实早在昨晚介休投降的时候,孝义县的请降书已经送到李自成手中。

于是,清早起床,稍做洗漱,瞎子李便下令拔营,下午便到了孝义直接进城,接受孝子们的孝敬,一番任免嘉奖惩戒后,晚间便住进了县衙光邀将士开趴体,而部下那些贼子们也开始在城中彻夜狂欢,虽然李岩再三严令,不得扰民,但谁知道呢?

原本威严的县衙此时狼藉一片,大堂之中竟然燃起篝火,几十个兵丁正在其中喝酒吃食,呼喝不断,甚至有人躺在正堂案上呼呼大睡……

而衙门之后的县太爷的府上,此时更是热闹,到处都是杯筹交错呼喝酒令声,是不是还有丝竹琴声,但更多是一阵阵粗犷淫笑夹在乐女们的尖叫以及阵阵哄堂大笑声。

即便是后府也是这般,酒更多,女人更多,只是声音小了些,而且貌似气氛也有些不对劲。

后府正堂,摆了一个长长的大桌子,桌上美酒佳肴俱有,一个四十多岁高大健壮的汉子,居中斜靠着太师椅,脸色黝黑,坚毅而又冷漠,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左眼蒙着一块黑布,此人便是趁着年假带领公司员工郊游的大贼寇李自成。

在他之下又有数十人,正在推杯交盏,杯筹交错,几乎每个人怀里都搂着一女子,时不时这揉揉那捏捏。

气氛原本这样很融洽,李自成和他的部下也很享受这种每到一城包吃喝又送大保健的待遇。

一开始他非常意外,不知道崇祯为何对他这么好,难道说是诱敌深入?可是慢慢他发现这事和崇祯根本没有一毛钱关系,用李岩和牛金星的话来说,那就是人心所向,民心所向啊!

向他马格碧,李自成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盘踞一方做个山大王还行,真给他个国家根本玩不转,他有自知之明,烂泥扶不上墙,狗肉上不了大席。

所以虽然一路吃喝玩乐,畅快无比,但他心中已做决定,干票大的,打下太原立马撤兵,再往北那都是雄兵险关,去了找死。

只是……看了一眼席间纵乐的部下们,他忍不住蹙眉,一路走来太顺畅了,顺到这些部下个个都飘了,认为可以不费吹之力就打到京城把崇祯拉下龙椅,自己上去嗨皮一下。

可笑啊,可笑,从此到京城,千里之遥,雄关数座,精兵严守,仅仅趟平几个小县城就飘飘然实在可笑,要知道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进京,因为他知道那是做梦,但是对外他必须要这么说,一来振士气,而来立大顺国威嘛。

虽然檄文写的斗志激昂,誓言进京干翻崇祯,农奴翻身做主,但事实上只有他和几个贼众大佬才心知肚明,见好就收或见势不妙,拔腿就跑才是他们的核心战略目标。

慢慢的饮了杯中酒,李自成一扫席间诸位,目光落到到左边席尾一少年身上,少年个头不高,却异常健壮,此时眼中却杀意腾腾的看着席头一人,这少年便是李过之子,小闯王李来亨。

见他眼泛杀意,李自成不由眉头一挑,看望席首那位,也就是他右手跟前那个四十多说一脸横肉的壮汉,此时正搂着一个女子使劲的啃,女子一脸的不情愿却无可奈何,这人却正是贼军的另一大首领,刘宗敏,也是李自成的把兄弟。

此人桀骜不驯,好色贪杯,在军中谁都不服,甚至有时候连李自成也不鸟,甚是跋扈。

跋扈到什么程度,到刚才借着酒劲提刀要杀李来亨。只因李来亨说指责他部下抢功杀了他手下三百余人,并且做了京观。

这事还要回到今儿午后,大军刚及孝义城外的时候,从张原村侥幸逃命的几个贼子终于找到了组织,跪在李来亨跟前哭的那叫一个惨!

三百余人被杀的仅逃回十余个,而且对方竟然毫不掩饰是刘宗敏的部下,李来亨震惊之下是暴怒。

“可能确定是刘狗的人?”

“他们自己说是刘将军的人,小的看着像又不像”逃回来的几个贼子也有点拿不准,其实心里和李来亨一样觉得刘宗敏即便再嚣张跋扈也不至于如此不遮掩的屠杀自己人,虽然他和李过不和,但毕竟是一路人,同为贼。

李来亨一边派了一千骑兵前往张原村查探,随即边去找他爹李过把这事报了上去。

李过(多有化名,其一李锦,但又有考据,李锦并非李过,是李自成三弟儿子比之小二十有余,小说采纳同为一人)此人善战而又沉稳有谋,闻讯仅一沉默,便觉其中另有内情,但他和刘宗敏向来不和,此事倒可拿来当枪捅他两下,最不济也要恶心恶心他。

待到天黑之际大军进驻孝义的时候,张原村快马来报,李来亨的三百部下全被杀,首级码在官道边,尸体夯土为京观,至于张原村的百姓几乎逃完,怒急的贼兵一把火把村子给烧个精光,便是那范家堡也在熊熊大火中化为灰烬。

下手竟然如此狠毒,李来亨听到这个消息后怒不可遏直接冲到后府大堂的庆功宴上,当众多贼首面,大声喝骂刘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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