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老夫帅不帅(1 / 1)

悍卒斩天 三青色 1968 字 6天前

周剑来满心悲伤,无心与王婆子闲聊,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故作匆忙地应声道:“王婆婆,师父他老人家命小子去市集买东西,着急用,回头再跟您聊。”

说完就迈步继续往前走。

“买什么呀?”王婆子好奇问道。

“买马。”周剑来顺口答道。

“哎哟,这可巧了。”王婆子惊喜喊道,见周剑来停下脚步,转头好奇地看过来,她立刻笑着解释道:“婆婆家正好有匹马要卖,可婆婆我只会卖烧饼,哪懂得卖马呀,怕被马贩子骗咯,所以就一拖再拖,一直搁家里养着呢。小哥不如就帮婆婆这个忙,把婆婆家的马买了吧。据我家那小子说,这可是一匹千里马哩,厉害着呢。”

“是吗?”周剑来眼前一亮,颇为意外惊喜。不过想到师父特别嘱托要买一匹白马,马上说道:“婆婆,您家的马儿是什么毛色?师父他老人家特别叮嘱,要小子买一匹白马。”

“嘿,今儿活该婆子我走运。”王婆子拍手大笑,“我家的马儿恰是白马,浑身一根杂毛没有。既膘肥体壮,又帅气逼人。”

“那可真是太好了。”周剑来欣喜道,“那小子就不去马市了,劳烦婆婆带小子走一趟,价钱方面您给个数便是。”

“好。”

王婆子家位置很偏,在西南城墙拐角的阴冷角落里。城墙巍峨高大,这个角落可以说一年四季看不见阳光,夏天倒是清凉,但是到了冬天可就遭罪了。

院子是个独院,三间坐北朝南的瓦房,西侧一间低矮的厨房,东南墙角一间马棚。

王婆子没有自卖自夸,马棚里确实拴着一匹纯白骏马。马儿膘肥体壮,毛发鲜亮柔韧,身体线条优美,神俊高大。

“好马!”周剑来只看一眼就喜欢上了,走上前去要伸手抚摸,却被白马扭头嘶鸣一声,用两个鼻孔喷了一身水汽,还龇出两排大板牙,朝他露出敌视的眼神。

“哈哈,有脾气,好!”周剑来不怒反喜。

“小白,乖,别闹。”王婆子走上前来伸手轻抚马鬓,柔声安抚道。

白马识主,瞬间安静下来,低下马头亲昵地磨蹭王婆子的脸颊。

马棚里还有一匹黑色骏马,也探过头来向王婆子讨娇,却被白马霸道的顶开。

周剑来目光落在黑色骏马身上,它比白马稍微矮小了一点,却也毛色鲜亮,线条优美,一看既知也是一匹好马。

“婆婆,这两匹马小子都买了。”周剑来笑道。

“黑马不卖。”王婆子却摇头拒绝,道:“家里小子不让卖。”

“啊?那真是太可惜了。”周剑来摇头惋惜道,“既然是家中大哥不让卖,小子也只能望好马而兴叹了。”

“哎,这都养了大半年了,天天当孩子一样伺候着,突然间要卖掉它,心里还真不是滋味。”王婆子伸出臂膀搂住白马脖子,苍老褶皱的面庞与马儿亲昵摩擦,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声音微微哽咽。

周剑来出言安慰道:“好马不该一直拴在马棚里,尽情地奔跑驰骋才是它的快乐。”

“小哥儿说得对,再给老婆子养上半年,它就废了。”王婆子松开马脖,拿袖口擦掉眼

角泪水,转身出了马棚朝正堂走去,边走边道:“人老了,看不得离别的场景,你且悄悄牵走吧。钱就不要了,老婆子不缺钱,要钱也没用。角上有两袋马料,是老婆子今早刚配好的,你一并带上吧。”

吱哟——

王婆子进了房间,关上门扇,泪水夺眶而出。

“离别最是伤感。”周剑来幽幽叹了口气,把马棚角落里的两袋马料拴好搭在马背上,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是那天去李家拿玉时从李家拿的,放在马棚的木桩上,然后解开马绳,硬拽着白马离开院子。

白马一步三回头,嘶鸣不止。

出了院子,周剑来翻身上马,拍打马脖喝道:“驾!”

白马起初不从,可是被周剑来硬赶着往前奔跑一段路后,似乎爱上了奔跑的感觉,暂时忘掉了离别之苦,甩开蹄子纵情狂奔起来。

听着耳边呼呼的风声,街道两边快速倒退的景物,风刮在脸上隐隐作痛,风驰电掣的感觉,周剑来知道自己还是小瞧这匹神俊白马了。自己放在木桩上的那几千两银子,恐怕连它一撮毛都买不到。

周剑来打了一壶酒从桂远坊出来,接过门口小厮递到面前的马缰正欲翻身上马,脚下的地面突然微弱幅度的震颤起来,紧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从南方传来。

“怎么了?!”

“怎么了?!”

桂远坊以及周边店铺里的人全惊慌地跑了出来,还以为是地龙翻身。

当当当——

中央城的天钟突然急促敲响,一百零八声,催命一般急促,逼迫地人们喘息不过来,好似心里压了一座大山。

“开战了!”

“开战了!”

“天呐,叛军打来了!”

一百零八道钟声过后,街道上的人群炸开了锅。

咚咚咚——

战鼓雷鸣!

呜——呜——

号角铮铮。

喊杀声从南边遥遥传来。

“让让!让让!”街道上一时间乱如炸窝的蚁群,周剑来驾马疾驰,用真元力把挡在前方的人群推到两旁。

反王李元德的三百多万大军兵临城下,见面连一声招呼都没有,直接吹响了攻城的号角。

聚集在城门外的难民,大部分都被疏散,去往东西两个方向,找地方避难去了。可还有十几万人心怀侥幸心理,领了两天的口粮却不听疏散命令,赖在城外不走,觉得雁城不敢屠戮无辜百姓,最后肯定会开城门放他们进去避难。此时被叛军冲阵撵着,哭爹喊娘地往雁城城门跑,嘶吼着开城门,可当他们涌到城门下对城门冲击时,残酷无情的箭雨落了下来。

他们这才知道之前天天放水放粮,如菩萨般善良的雁城,一旦冷下心来竟是这般残忍无情。他们哭嚎着往回跑,迎接他们的却是叛军冰冷的屠刀。

半个时辰后叛军鸣鼓收兵,在巍峨高耸的城墙下留下近万具尸体,殷红流淌的鲜血,让干燥的赤色土壤湿润了些许。

攻未尽全力,守亦未出全力。

这半个时辰不过是双方见面的一声招呼。

松柏小院,白马穿金甲,神俊骁勇。

子焸身穿银铠,肩披白风,从头到脚白胜雪,手持饮血翻身上马。

白马扬蹄,冲天嘶鸣。

“徒儿,老夫帅不帅?”魏子焸向周剑来笑问道。

周剑来闻言不由地一笑,大声称赞道:“恩师神勇霸气,如战神下凡!”

“既如此,便去那战场上冲杀一番,显一显儿郎威勇!”

“走!”

魏子焸喝一声走,两人一马身影一晃,凭空消失在院子里。

松柏小院突然在风中晃动,随之化作细密的粉尘随风飘散。

……

张小卒很失望,大牙人闭关修炼的密室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小茶几,一圈搜寻下来,毛值钱的东西也没找到。

当他怀着好奇推开另一扇石门,看到石门后的情景,禁不住怒火冲天。只见狭长深邃的密室里,左右两侧摆满了铁笼,每一个铁笼里都用铁链拴着一个黑发黑眼的大禹人,他们全都**着身躯,满身的污垢,瘦骨嶙峋,早已没了人样。蜷缩在冰冷的地面上,活得狗都不如。

听见张小卒的脚步声,他们只是睁开松弛的眼皮,用死气沉沉的目光瞅了张小卒一眼,接着就闭上眼睛,自始至终没有一点波澜。可见他们的精神早已麻木,甚至都懒得去思考张小卒是谁,为什么以前没见过。

哗啦——

突然,一个女人从地上爬起扑在铁笼上,扯得拴在脖子上的铁链哗啦作响。

她**着身躯直面张小卒,非但没有一点羞耻之心,甚至还摇摆满是污垢的身体朝张小卒摆弄身姿,嘴上哀求道:“尊敬的大人,请您让贱婢为您服务吧,贱婢只需要一小块冷馒头。大人——”

张小卒的脚没有勇气继续前行,咒骂一声转身逃也似的冲出密室,发疯一般从废墟中找出大牙人的尸体,挥动手中的长刀将其碎尸万段。

“他们和我一样,原本都是雁城的贵公子、小姐,享受着人上人的优越生活,却被大牙狗抓到这里,当狗一样囚禁豢养。”戚长风不知何时醒了过来,看着张小卒对着大牙人的尸体发泄怒火,并没有上前劝阻,因为张小卒正做着他想做的事。

“大牙狗为什么要这么对他们?!”张小卒咬牙切齿地问道。

“大牙狗想在开战后用他们威胁他们的家人家族,逼他们做一些事情。”戚长风说道,“我之所以待遇如此优厚,只是废去修为,用铁链锁了脚,是因为我父亲是城主,他们想把我养得好一些,拿出来做筹码的时候更能让家父就范。刀借我用一下。”

“你要做什么?”张小卒皱眉问道。

戚长风凄然一笑,道:“我想给他们一个死的权利。”

“好。”张小卒点头,把长刀交给戚长风,然后深吸一口气跟在戚长风身后,怕戚长风给他人死的权利的时候,也赐自己一死,那他如何向万秋清交代。

“放心,我不会死。”戚长风似乎知道张小卒心中担忧,笑着说道:“我想等他们出去后,大部分人应该不想见人了,我想找个僻静的地方带领他们自由自在地活下去,好好享受享受活着的滋味。”

“能活且活着吧。”张小卒叹息一声。